网站导航

行业动态

当前位置:首页>新闻中心>行业动态
企业自查报告中应说明1企业上年度不锈钢精
时间:2021-05-12 11:24:19 点击次数:24

  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铸造行业准入公告企业管理工作的要求和《省铸造行业准入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苏经信装[2013]818号)精神,为做好2016年度常州市铸造行业准入公告企业的自查工作,不锈钢精密铸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请你们按照工信部《铸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办法》(工信部装〔2013〕375号)和《省铸造行业准入管理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组织督促本辖区已准入公告企业开展自查工作,并形成企业自查报告。企业自查报告中应说明:1、企业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,2、法人代表、股权或资本金、资质、主要产品品种及生产能力等变更情况,3、不锈钢精密铸造企业上年度生产经营中贯彻《铸造行业准入条件》相关准入条款保持情况等三方面内容。

  二、不锈钢精密铸造请你们汇总本地区企业自查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,连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企业自查报告于2016年7月8日前统一报送至我委装工业处,一式三份。

  三、自查企业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需逐条进行整改,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。我委将根据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,并将抽查结果上报省经信委。
以上信息由泰州拓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理编辑,了解更多不锈钢精密铸造,不锈钢浇铸件,不锈钢加工件信息请访问http://www.yzqlhzp.com

如果您有任何问题,请跟我们联系!

联系我们

Copyright © 2018-2020 泰州拓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:

地址:      手机:18914430266(刘总)


免责声明:本网站图文素材来源于网络公开渠道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,谢谢!
联系方式 二维码

服务热线

18914430266

扫一扫,关注我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