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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锈钢加工件根据承诺函只扣除两万定金
时间:2021-06-25 10:27:09 点击次数:80

  本人于2020年7月4日支付了总房款的10%并签订了草稿购房合同(非网签案版本,只有本人单方签字,开发商恒大一方未签字盖章)。合同显示: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,后由于落户问题影响,打消了购房意愿并于9月14日及时和售楼处销售联系提出了退房诉求,但对方一直不予妥善解决。(1)购房人缴纳10%房款后,只让购房人单方签订一份草稿购房合同拿去留底,售楼处自己却不签字盖章,也不给购房人一份合同。(购房人在表达售楼处需要签字盖章诉求的情况下,销售也只是告知草稿合同他们不会签字盖章,有微信天记录和电话录音),我想请问这种合同生效吗?(2)说退房就要扣除已付款的50%或者首付款的10%的合同依据在哪里呢?(3)住建局回复,根据承诺函只扣除两万定金,恒大拒不履行,坚持要扣除已付款的50%(13w多)(3)购房时,恒大系统及展示售价为340多万,折合单价3万多,再以一系列的折扣诱导单纯的购房人买房,既是在误导广大的消费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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